各党政管理机构,教学、教辅和科研机构,群团组织:
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,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修养,强化师德师风监察监督,发现新疆政法学院教师的师德失范行为,我校出台了《新疆政法学院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细则(试行)》《新疆政法学院新时代教师职业道德规范(试行)》《新疆政法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(试行)》等规章制度,现根据文件要求对师德师风问题举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对举报反映和调查发现的师德师风问题,由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调查,并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。
二、发现教职工的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可以向以下单位举报:
(一)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;
(二)被举报教师所在单位;
(三)学校其他相关职能部门。
举报一般应为实名举报,并以书面形式提出,应写明举报人本人的联系电话、电子邮件以及联系地址,写明被举报人姓名、失范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失范行为的基本情况等,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,积极配合调查。接到举报的单位或部门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。被举报人应为本校教职工。
党委教师工作部接受举报联系方式:
联系人:尚会斌 戴晓悦
举报电话:0998-5886032
举报邮箱:sdsfbgs@xjzfu.edu.cn
办公地点:科创楼201办公室
校工会接受举报联系方式:
联系人:谈显威
举报电话:0998-5886091
举报邮箱:2021415@xjzfu.edu.cn
办公地点:科创楼115办公室
新疆政法学院工会
2024年12月1日